原标题:强制学生实习,南昌理工学院人文教育学院院长助理被免职
\r\t\t\t\t\t\t\t\t\t\r\t\t\t\t\t\t\t\t据南昌理工学院网站10月14日消息,该学院13日发出《关于对张林强同志违纪处理的决定》称,经学校核实,人文教育学院张林强同志在组织学生实习工作中强制学生实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违反了《南昌理工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张林强同志处理如下:
1。 责令本人做出深刻检查;
2。 免去人文教育学院院长助理职务;
3。 取消2020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4。 撤销现所有带班班级,取消其带班资格;
5。 扣发全年考核工资。
南昌理工学院在上述决定中表示,希望学校其他人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此前,10月9日,南昌理工学院发出《关于严禁任何部门及个人组织强制实习的通知》称,毕业生实习是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必要环节,多年来学校始终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毕业生实习工作的管理和服务,现就学校毕业生实习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所有毕业生实习均应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采取统筹自愿实习和自主实习相结合的方式,任何二级院系和个人不得强制、 变相强制学生前往指定实习单位实习和强制签订实习相关协议书。二级学院应提供实习单位名单供学生自主选择并允许学生自主安排实习单位,不得将学生对实习单位的选择与毕业证挂钩,鼓励学生自主寻找高质量实习单位。
以上要求如有违反,将对相关二级院系或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取消所在单位当年所有的评优评先资格;分管领导和就业科长做出书面检查;所涉毕业班辅导员调离现岗重新参加学习,学习合格后再予安排工作岗位;直接当事组织人员予以停职。如情节严重,证据明确,对主要组织参与和直接 参与、分管的相关人员予以解聘。
在10月9日这份通知中,南昌理工学院公布了欢迎社会监督举报的邮箱 ; ,以及学校信访监督举报平台网站:。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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